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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审查工作流程(项目申报)

日期 :2020-03-31      作者 :      阅读数 :


    一、从2020年3月31日起,项目申报的伦理审查将正式启用全流程线上审批操作。

1、请项目负责人用OA账号登录系统http://noa.scu.edu.cn(账号、登录问题请联系校信息中心邓老师:13643623852)。

2、进入[OA系统首页]后,点击[工作导航]模块,在业务流程办理列选择[项目申报伦理审查流程]进行资料填写。

3、资料填写过程中,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应内容。其中,红色星形标记处为必填内容,编号、审查结论和审查意见由医学伦理委员会填写。

4、填写“审查文件”部分,请先下载[表格模板],阅读[填表说明]。表格主要包含:申请表(需学院或科室负责人签字)、主要研究者简历(需主要研究者签字)、参加研究人员简介(需主要研究者签字)、研究方案和知情同意书等。填写、签字完成后,请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分别进行上传。

5、资料填写、上传完成后,请点击右上角【提交】完成线上操作流程。

二、川大医学伦理委员会将于资料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正常情况下,下午5:00前提交的申请,工作日当天即可完成审批),并通过OA系统回传PDF扫描版的带审查编号的《项目申报审查意见表》,请注意短信提醒,并在OA系统中的待办事项中查收。

三、温馨提醒:

1.申报题目后期如有变更,请重新填报、上传材料,获取新的审查意见和编号。

2.项目申报成功后,请项目负责人向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提请正式的伦理审查,待获得正式伦理审查批准(伦理批件)后,方能实施项目研究。

四、其他问题请联系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28-85503401。地址:四川大学华西东校区办公楼一楼华西医学中心医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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