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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简介

日期 :2015-06-10      作者 :      阅读数 :


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前身为1994年成立的华西医科大学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医学伦理委员会,先后更名为四川大学药品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四川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2012年更名为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

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在四川大学领导下,为论证、指导、解决发生在医学实践中的伦理问题而设立的独立组织。伦理委员会负责四川大学有关生物医学研究、公共卫生领域及新技术应用中有关伦理问题的论证,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和咨询,并负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临床试验项目的审查。

委员会按照国内外相关伦理准则及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对四川大学生物医学研究、公共卫生领域及新药新技术在临床研究的项目,进行科学性、伦理合理性的审查,旨在保护受试者的尊严、安全和权益,促进医学研究科学健康发展。委员会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

委员会下设药物组、医疗器械组和科学研究组,各组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性事务工作。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大学医学管理处。

伦理委员会各组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至二名,委员若干名,配备秘书及办公室工作人员。

经过多年的建设,现委员会制定了完善的《审查制度》、《伦理审查申请指南》和《标准操作规程》,并建立了委员的初始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机制,从而不断提高伦理委员会委员的审查能力及提高保护研究受试者的能力。

伦理委员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办公楼一楼

电话:028-855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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