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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伦理审查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16-02-25      作者 :      阅读数 :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学校各有关单位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申报医学伦理审查所需资料: 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研究者简历;参加研究人员简介; 知情同意书(涉及人体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

2、 截止时间:3月4日17:00以前,由各学院/单位科研部门或个人交四川大学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

3、 联系人:杜陵江 联系电话:028-85501029

四川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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