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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庆云·德医基金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日期 :2010-09-02      作者 :      阅读数 :


为鼓励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全面成才,蒋庆云.德医基金拟资助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奖项设置

“蒋庆云·德医基金优秀医学生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

二.奖励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校医学相关专业优秀贫困本科生、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遵守四川大学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2.“奖助学金”评审参考要素

(1)上一学年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奖项者。

(2)上一学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特别是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

(3)上一学年有优质论文发表者。

(4)有创新成果者。

(二)名额及标准

名额根据基金情况确定。标准2000元/人。

三.评审程序

1.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2.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进行初评、审定,公示3天无异议者后报送医学管理处,由医学管理处报基金管理委员会。

4.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最终获奖助学金人员。

四.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为获奖助学金者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予以表彰。将所有获奖助学金者名单及相关信息等报送四川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和德阳市人民医院,相关资料存入获奖学生档案。

五.原则上评选时间为每年9-10月份,颁奖时间在每年10-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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