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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庆云•德医基金资助出国人员实施细则

日期 :2010-09-02      作者 :      阅读数 :


为鼓励青年教师出国学习,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业务水平,蒋庆云.德医基金拟资助华西青年教师出国学习,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年龄40岁及以下,在我校医学范围内从事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工作的在岗人员。

2.愿意按期回国在本岗位上继续作贡献。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本专业领域表现优秀或学科发展需要重点培养的人才。

5.一般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级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6.出国机会少,安心本职工作的青年教师优先考虑。

二.学习时间:在国外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至6个月。

三.资助标准:含每月基本生活补贴费及往返差旅费。生活补贴费标准为:派出人员每月900美元;往返旅费按实际产生费用计算。

四.评审程序

蒋庆云.德医基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定。

1.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2.申请者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填写《蒋庆云.德医基金出国人员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3.相关院系进行初评、审定,同意后报送医学管理处,由医学管理处报基金管理委员会。

4.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定派出人员。

五.基金管理委员为获得基金者颁发资助金和证书。

六.派出人员学习结束1月内,将出国学习总结报医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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